合理的一面是有些军械必须加以控制。我们都知道,有些武器,其性能和生产的手段,作为一种最高级别的国家机密,就是在后世,也少有让外人所知道。
宋代在这上面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军中的利器神臂弩。这种已经失传的弩,有宋一代,它的奥秘始终难以为敌所知,这主要归功于宋人对它采取了极为严格的管制措施。
而不当之处在于,宋代军备生产过大、且过滥。
因为宋代军工作坊中所制造的东西,除了军械,从旗帜、帐篷到马鞍、马镫,几乎全都包括,这就太过。而有些东西放给民间生产,不仅可以使朝廷、兵部集中力量于更重要、更关键的兵器,这种另类的“国退民进”,同时还可以刺激宋代“民营企业”的发展。
东和文天祥、刘师勇、茅湘、高桂等人说道:“文相,诸位将军,禁军大规模扩军在即,而以朝廷现有的军械制作能力,将来是无法满足军中所需的。”
“上次军议之后,朕曾又盘算过这件事,为了改变此种情形,朕认为,兵部和军械装备司应尽快拟订一个条目,将军中真正最紧需、最关键的军备给列出来,朝廷以后将集中全力于它们的制作。至于其它辅助、不那么十分重要的东西,全交给民间生产。”
文天祥略为沉思了一下,很快就回道:“臣遵旨。”
宋瑞其实是知道过去朝廷规制真实目的的,像他这样的聪明人要是不知道,那还真是奇了怪了。但他更清楚,在兵事得“专”的前提下,这个狡诈的陛下早已在军中分权,苏刘义的督军司是其一,而军械装备司同样也如此。它的主要职责,显然就是掌控军备。
这种做法与过去的区别是,以前是朝廷、或者也可以说是文官来掌控,后者则是军中自己来掌控。
当然,宋瑞认为这是在分权,可在哪个后世的废才心目中,这更应该称之为合理的“分工”。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之一,就是社会上的分工越来越细化。
“分权”是符合宋代政治传统的,况且军械装备司属于他这个兵部尚书统管的名下。至少在宋瑞的眼里,军备之权仍在朝廷和兵部,并非是落到了军中。
而从复国的大业来讲,眼下的有些事情也急需改变,以适应禁军扩军的需要,所以他不仅没有提出异议,相反,他还建议陛下:
“陛下,臣以为,如此一来,军械装备司可以划分为两块,重要的军械和一般性的装备。”
帝国陛下颔首,他看着文天祥。
“文相,军械装备实为军中要务,朕的另一个看法是,军械装备司应升格为军械装备部,就按您所说的,下辖军械司和装备司。”
文帅哥,兄弟我早就想建立真正的总装备部,如今正好借此机会将它推出来。
好家伙,所有人都一怔。
部中有部,您就想让别人不认为陛下这是扩大兵部的权力,这也不可能了。
陛下他真是言出必践的。
茅湘手中已经有汗,可陛下却转向他接着说道:“茅将军,升格以后,未来的军械司有一个事情务必要注重,那就是新军械的研制,尤其是火器。在这上面,朝廷、尤其军中,是有教训的。”
他深深地看了看众人。
“霹雳火球于仁宗先帝时,就在《武经总要》中有记载,可它却始终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改进,否则,震天雷怕是早已出现。这固然是朝廷忽视了,可军中是不是更不应该忽视?”
这个最原始的手榴弹,从北宋仁宗年间到宋末,两百多年过去了,竟然一直没有得到改进,实在是令兄弟我生气。这要是在后世,早发展成威力可观的武器了。
“而据朕所查,先帝理宗开庆年间,军中即已发明突火枪,金人更有类似的、还要早的飞火枪。如果当时军中能注意,并全力加以改进,早日造出来霹雳炮,在其后与北元的交战中,将士们还会吃别人的亏吗?”
金蒙之战在宋末五十多年前,而宋军发明突火枪在1259年,虽迟,离宋蒙最后的决战也还有十多年。真的全力以赴,就算没有人来作弊,把它改进的更符合战场所需、威力更大,怕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吧?
宋瑞和所有人的脸上都出现了潮红。
“此臣(末将)等之过。”
“关于此类之事,朕今日授权兵部,将来一要鼓励所有人创造新的军械,更不惜以兵部的名义,对此类之事在金钱、物资上予以扶持。二,有弄出军中合意军械者,还要论军功,赏金钱。”
“你等务必要记住,朝中之臣在此事上可以不注意,而军中,却绝对不允许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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