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他跑了?”匪首的小弟似乎不敢相信大哥竟然有失手的情况,而且还是三枪失手,这种情况他从来没见过。
“快乐仔他们怎么样了?”
“哦,好。”
就在匪首话音刚落,他拿枪的手也放松的垂了下去,他的小弟也刚跑出去两步,还没跑到唐振东干掉的那三个小弟的跟前。
突然,一个拳头大的物体带着呼啸的风声,“呼”,就奔着匪首的面部而来。
匪首抬手一枪,“嘭”的把来物给打爆,一只唐振东随身带来的手电筒被他掷了出来。
原本,唐振东是不打算管这事的,只要能拿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就行了,毕竟他们手中有枪,但是唐振东后背被匪首的一枪开出一条血槽,这个仇却结下了。
有这个因在,所以唐振东窜入了树林,就并没有跑,他往前掩身前行,同时掏出了自己身上唯一的一件可以当作暗器的武器,手电筒。
他身上倒是有两件假舍利还有一件真舍利,不过这个东西却是不能扔的。
匪首放开了挟持的刘菲菲,专注的着手电筒飞来的那个方向,不过那里很安静,并没有东西扔出来。
匪首叫张自谦,名字听起来很文雅,但是如果了解张自谦的人就会知道,这绝对是个铁汉,他出生与川蜀,后来在金三角一带厮混了两年,常年出没于丛林,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加入了中东地区的以色列野小子特种部队,经历无数大小战争,是个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作战机器。
后来,退役后,他经一个朋友介绍,做起了绑架的生意,已经在东南亚一带干了五票了,都非常漂亮。他最擅长的就是城市作战,然后就是丛林作战,所以他每次劫完人,首要目标就是藏身大城市或者是丛林中,直到金钱到手,然后放人。
张自谦为人性格阴沉狠辣,心理素质极强。
“大哥,乐仔他们都死了。”此时这个小弟才查探了被唐振东击倒的三人,发现三人已经断气。
“死了?妈的,这小子下手可真狠。”
张自谦握枪的手一丝不颤动,显示了他良好的心理素质,而且手指虚握,处于最放松的状态下,随时可以迅速击发。
唐振东大概也觉察到了张自谦的危险,在掷完手电筒之后,迅速的换了一下方位,伫立在一株大树后面,静止不动,他也在静静等待时机。
刘菲菲这几天一直没怎么吃饭,一来食物实在是难以下咽,二来身陷囹圄也实在是吃不下,她浑身一点劲没有,匪首张自谦一松开拽住她的手,她就自然的滑倒在地。
虽然张自谦绑架了她,但是这五个大男人却没有丝毫侵犯过她,他们的目的他们自己也说了,就是想要钱。
刘菲菲虽然也害怕,但是却有种自己一定能回去的信心。但是就在刚才张自谦的马仔说他们的三个兄弟都死了的时候,刘菲菲心里真的是害怕极了,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张自谦的冷血和杀意,刘菲菲开始嘤嘤哭泣。
“别哭了!”张自谦吼了一声,刘菲菲是真害怕,吓的一声不敢吭。
“夹仔,你在这边着她,我去那边。”张自谦呼唤他的小弟过来人,他必须解决这个人,要不然他的这次行动肯定就要以失败告终。
张自谦手中的枪与他的大腿成四十五度夹角,双手依旧虚握,处于随时可以击发的状态,这个姿势能保证以最快的速度举枪设计。
对于丛林战,张自谦自认为是专家,但是这次这个人身手未免太利落了,能在几秒钟内干掉自己的三个身手不错的手下,最关键的是自己的手下都是拿枪的,这点就不容易了。
一个人赤手空拳,打败三个持枪大汉,这点,张自谦自认绝对没把握,也许,也许,在这三人枪法都垃圾的情况下,这种状况可能发生,但是在一般时候,绝对不会发生。
张自谦一脚刚刚要踏足丛林的时候,突然树后面伸出一只手,直接就拽住了他那只持枪的手,然后一脱一带,把身材敦实的张自谦一下扭翻,然后就是一拳直接打在他喉咙处,打碎了他的喉咙。
唐振东的整个动作真的不超过两秒钟,从他拽住张自谦持枪的手开始算起,一拖一带,一翻,就把张自谦带了一个踉跄,紧接着他的拳就跟了上来,一下击打在张自谦的喉咙处。
张自谦在临死前突然冒出一个念头:这人真不是刘金雄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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