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轻骑兵先追过去,做出一副要拖住他们的样子。”郑森想,“李自成肯定不敢和我军决战,他多半会牺牲一部分部队,多半是他残存的一点骑兵,好让主力强行军逃走。尤其是在他们对我们的行军能力几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他如果真的这样做,那我几乎就可以确定,我们能在一场追击战中轻而易举的打垮他!”
郑森将自己得这个想法和手下的将领们沟通了一下,大家也纷纷表示支持,余新更是提出:“少将军,我觉得其实我们可以让重骑兵部队先追过去。嗯,少将军,我知道重骑兵部队的行军能力不算太好……”
的确,模范军的重骑兵的行军能力的确不算好。安达卢西亚马本来就不以耐力闻名,至少在这方面根本就没法和阿拉伯马相比。而且高大的安达卢西亚马对后勤造成的压力也很是不小。再加上铠甲的重量,所以,论起行军能力,尤其是长途行军能力,模范军的重骑兵部队的长途行军能力要比步兵差很多,基本上,如果连续行军时间超过六天,步兵就必须停下来等待重骑兵。
“……我们不带铠甲,把重骑兵当轻骑兵用。这样在保证战斗力的前提下,我们在两三天之内的行军能力就不会比轻骑兵差太多,这已经足以赶上闯贼了。就算不用全身甲,我们对上闯贼的骑兵的优势还是比一般的轻骑兵更大一点,毕竟我们的马可要高大不少。就算穿上轻骑兵的那一套,也足以打垮贼军的骑兵了。而且闯军的骑兵其实也没什么精锐了,单靠重骑兵,也足以打垮他们了。”余新道。“我们的侦察骑兵在通往涿州方向的道路上发现了大队人马行军的痕迹。李自成看来是绕过京城之后,打算从涿州方向撤退。考虑到李自成已经走了一天了,如果他走得够快,我们估计他明天能赶到房山。以我们骑兵的速度,急行军赶过去,最多明天也能追上他。他大概就只有将骑兵留下来,拖住我们,同时向涿州逃窜。以求能在涿州修整。在李自成看来,我们的骑兵在击败了他们的骑兵之后,短时间只怕也不能打了。他们在涿州略作修整,就可以摆脱我军的追击了。但以我军的行军能力,如果强行军,在贼军主力抵达涿州之前,我军主力应该就能赶上敌军,而此时,敌军应该已经疲惫至极,我军应该可以轻松打垮敌军,而此时,我们的轻骑兵的战斗力和马力都保全着。我们可以用轻骑兵追击驱散他们,这样一来,李自成最多能带着几个人逃走,我们肯定能把他的主力全都俘虏过来。呵呵,吕宋那边就又有一批能种田干活的人了。少将军,不知道您觉得这样如何?”
“你带着重骑兵追过去,能保证在房山赶上他们,并把他们剩下的骑兵都留下来不?”郑森盯着余新问道。
“末将愿立军令状!”余新抱拳道。
“少来。”郑森笑道,“我们军中可不兴这评书里面的玩意儿。你要是有信心,我们就这样干。反正,这一战,我们必胜无疑!我们不但要在这一战中尽可能把李自成的那些贼兵都抓到吕宋去种田,最好还要干掉李自成。一举扑灭国内的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