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难说。”林枫想了想道,“公子,要从什么角度去了。林某举一个并不恰当的例子,假如陈心书从事的行业所获利润为5-0两,陈心书赚了0两纹银,按理应该上交国库七两,另外三两用作地方发展和建设,但是陈心书只上交国库四两,用于地方三两,自己却进账了三两纹银,这是一种情况,另外一种情形,陈心书只赚了五两纹银,上交国库三两五,地方一两五,自己不获分文,公子以为那种情形对国家更有利呢?”
我没想到林枫抛出这样一个问题,国家,地方,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该如何分配,本身就是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只能从不同时期,不同地点,根据利与弊的得失衡量,来做出合适的选择,也仅仅是合适的选择,至于正确与否,只能留待历史去做评论和检验了。
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只要利大于弊而又不伤大雅就该是适合的选择。
社会是包容的,它允许各种各样的物事存在,甚至包括光明与黑暗,美好与丑恶等极端事物。
我突然笑了起来:“林庄主,有见识,而且是非常前端的见识。只是你这个问题是属于没有统一答案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我的法是,在不违背人类发展的规律下,凡是利国利民的就是可行的。任何一个朝代,只有国富民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要陈心书的出发点了,他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国家,百姓,还是为了他自己。如果只是为了自己的私利,那他无论赚多少银两,都是不可取的。况且贪污也是违反了我朝的律法,同样该受到惩罚的。”
“恩,有道理。”
我没有正面回答,也不知道林枫是否明白,接着道:“这是朝廷的事,让他们去操心就是了。”
林枫也笑道:“公子高见,那其余两件事我们一有消息便会通知公子。”
“好,有劳庄主了。”
“公子刚说过,我们是一家人,现在怎么自己又见外了?”
“呵呵,说得是。庄主,时候不早了,我们先行告辞。”
“这么快?公子,你们不如就住在这里,反正离城也很近的。”
“不用了,还是住在城里。”
“那公子吃完晚饭再走不迟。”
“庄主无须客气,我们还是进城去再吃了。”
“那好吧。林莹,你去把陈渺叫来。公子,这陈渺是我林家外系弟子,从小在福州府长大,对于其中的道路十分熟悉,就让他和林莹随你们进城,你们在福州期间,可以使唤使唤,一来可以给你们带带路,二来也方便联络。”
“好啊,林姐姐这般美丽,我可是很喜欢的,这下有个伴了。”方灵呵呵笑道,替我答应下来。
有林家之人在,可能会方便不少吧,自古就是强龙不压地头蛇。如果我再拒绝,似乎也有些不近人情了。